您在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出的第510238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减免学龄前儿童门急诊治疗费用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儿童方面的医疗保障政策法规,致力于落实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
一、关于儿童门急诊费用医疗保障。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要求,2019年周口市医疗保障局、周口市财政局和周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周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管理办法》,参保居民在参保地乡镇卫生院、定点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可报销50%,例如2023年度门诊统筹最高可报销700元/人,此项举措极大地方便了参保儿童就近诊疗,切实减轻了其门诊费用负担。
二、关于儿童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保障。我市高度重视儿童用药保障,全力落实儿童门诊特定药品和“双通道”药品保障政策。目前全市执行国家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和我省门诊特定药品及“双通道”管理药品政策,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动态调整我省门诊特定药品及“双通道”管理药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已将儿童用药水合氯醛/糖浆组合包装、咪达唑仑口服溶液、环孢素滴眼液(Ⅲ)等药品纳入门诊特定药品及“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医保经办机构已完成系统调整,儿童患者可购买并按规定报销。
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工作。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持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我市医疗事业健康发展。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