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愈加迫切,作为美好生活愿景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下称“基本医保”),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途径之一。随着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全国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保”“病有所医” 的目标已基本实现。
但是,随着基本医保的不断发展,人们的就医需求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住院就诊人次和住院率明显较实施基本医保前增加了5-6倍,而为了满足各个地区人民的就医需求,各地定点医药机构的数量也成倍数增加。就宜宾市叙州区而言,据统计,2022年,全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有80.64万人,其中包括城乡居民72.5万人、职工8.14万人,参保率为96.5%。定点医院49家,较基本医保实施前增加21家;村级卫生室466家,定点零售药店537家,较基本医保实施前增加300余家;定点诊所193家,较基本医保实施前增加100余家,年基金支付高达10亿多元。如此庞大的基金支出、定点医药机构数量、近百万人参保,加上受趋利行为影响,各种违规违约和欺诈骗保行为愈加隐匿复杂,对新形势下的基层医保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难度。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宜宾市叙州区深入贯彻二十大精神,立足自身实际,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首要任务,在坚持创新基金监管方式,强化要素保障、举措落地、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对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发展,提高参保群众共享改革红利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强化要素保障是做好基金监管的关键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必须扎根于基层实际,通过深入基层调研,深层次研究社情民意,辅以组织、效能、制度等要素保障,方能让基金监管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保持高站位保驾护航。作为实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基层责任主体,县乡(街道)党政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根本,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的组织和统筹,按照工作任务的阶段性重点,将医保基金监管和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作为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工作推进的领导和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乡镇和部门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基金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全局性提升效能。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作为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经办管理部门,医疗保障局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基金监管对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辖区基金监管的预警预判,拟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要做到分工明晰到位,权责到岗到人,关口前移到底,任务分解到线,问责跟踪到点,为强化监管提供效能保障。
三是严格制度化健全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完善基金监管必须加强制度保障,要充分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制度》等监管工作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工作硬约束,为基金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二、强化工作合力是做好基金监管的有效抓手
一是抓整合构建监管格局。医保局会同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派驻纪检组,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高效配合,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叙州区医保局充分结合自身实际,为保证对上工作衔接和对下工作落实,在保证原有股室基本职能不变的情况下,单设了政策法规股,负责法制审核;直属经办机构医保事务中心增设统筹股、审计稽核股、医药机构管理股3个股室,分别负责基金总额控制、单位和个人违规行为稽核处理、协议监管和违约处理。全区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相互促进的大监管格局。
二是强协作推进齐抓共管。区医保局通过与区政法委协作,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动医保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关口前移;与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协作,开展医保基金监管联合检查;与区司法局协作,为依法依规履职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双移送强化监管实效。加强部门沟通对接,建立案件双向移送机制,实现线索共享,强化结果运用,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联合惩戒的案件查处工作格局。2022年共检查“两定”医药机构952家次,追回违规违约金额741.6万元,回访病人10178人次,暂停医保服务2家、医保医师服务2人,解除医保协议3家;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相互移送、通报问题21件,处理21件;向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移送违纪和涉嫌犯罪线索38件,移送涉案参保人员10人,追回医保基金金额1.35万元;对欺诈骗保行为保持高压合围态势,一体推进“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
三、强化队伍建设是做好基金监管的力量源泉
一是抓党性锤炼干部作风。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专题会,开展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党性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将管好老百姓“看病钱”“救命钱”作为思想的固态、工作的常态、服务的心态,外化于行、内化于心。
二是抓培训建设专业队伍。加强医保队伍专业知识和各种法律知识的培训,采取内部培训、外请专家、跟班学习等多种方式对业务股室和监管人员进行“小灶”式培养和锤炼,并鼓励干部职工考取行政执法证,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三是抓优化调整队伍结构。结合医保监管队伍自身特点,发挥人才专业特长,尽力做到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建立了一支由具备较高医学专业知识和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学专业人员以及具有掌握各种法律知识的执法人员构成的专业监管稽查队伍,既能查准查实,又能善于交流和沟通,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