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助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市医保部门坚持“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理念,创新举措,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业务办理新模式。
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是指企、事业(差供、自收自支) 单位参保女职工办理出院结算时,在医院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后,无需再到医保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即可享受生育津贴的经办模式。
全面“免申即享”后,全市各县(市、区)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后,均不用再到参保地医保部门递交相关材料、办理申报手续,医保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生育信息,按政策核定生育津贴待遇,核定完成后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参保女职工银行账户,让参保人员少跑腿,大大提高了群众办事便捷度。
需要提醒的是,享受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待遇的女职工,必须符合生育津贴申领相关政策。例如女职工分娩前要连续缴费10个月以上(不含补缴)、生育后需要缴费满6个月。符合申领要求的,医保部门才能核定发放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