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慢性病报销流程合理化
咨询时间2026-01-28 12:07:02
周口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6-01-30 16:10:31
我父亲却确诊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因为在天津务工,所以在天津中国血液病医院就诊,服用泽布替尼靶向药,一个月2盒,一盒只能吃半个月,中间因为做外科手术停药了一段时间,12月18号开始继续服用,因为之前剩余的药,再加上手术后不知道是否能耐药,所以血液病医院建议先开一盒药,于是12月18号就开了一盒泽布替尼,因为没有什么不适所以药吃到1月6号,又去开了一瓶泽布替尼,发票日期1月6号,但是这盒药只能吃到1月21号,所以1月22号又去开药,但是因为要过年回老家,就在天津血研所开了2瓶药,发票日期1月22号,但是郸城县级医保局认为1一个月里面只能开2瓶药,不给报销,但是我们这个情况是12月份就开了一瓶,1月份又因为过年回家必须开2瓶,这种情况不给报销极其不合理,也不贴合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您好,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门诊特定药品相关支付标准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4〕25号)精神,“泽布替尼胶囊, 每月限支付2盒 。”